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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科技职业学院
专科
公办高职
省份:江苏
城市:无锡市
院校代码:3276
类型:工科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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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简介
招生简章
实力标签
无锡科技职业学院是江苏省首家由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举办的公办高职院校、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学校位于中国最具经济活力的长三角几何中心、吴文化发源地、素有“太湖明珠”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无锡市,坐落在拥有3000多家高新技术企业、53家世界500强企业的国家级开发区——无锡高新技术开发区的核心地带,毗邻景色优美怡人的新洲生态园,周边机场、高铁、地铁等交通基础设施完备,环境优雅、交通便利。 学校设有物联网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商学院(空港物流学院)、文化旅游学院、数字艺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社区学院)7个二级学院,拥有人工智能、物联网技术、智能制造、空港物流、数字艺术、文化旅游六大专业群。对接无锡高新区“以新兴产业为先导、先进制造业为主体、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战略布局,共设置33个专业,全部与无锡区域经济发展相适应,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精准对接,形成了工、理、文、艺并行发展的专业格局,建有校内实践基地40个、校外实训基地208家,其中包括教育部工业机器人应用人才培养中心、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省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省高等职业教育产教深度融合实训平台、省高职院校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等高水平平台,引进了尚德太阳能、阿斯利康等著名企业“教学工场”。 学校占地面积391 亩,建筑面积22.87万平方米,图书馆收藏63万册印刷型文献和100万册电子型、数字型文献信息资源。学校着力打造专兼职相结合的“双师”专业教学团队,现有校内外专兼职教师539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比例为70.4%,具有高级职称比例为37.64%,“双师”素质比例为86.21%。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聘请80余名企业海归博士、行业精英、企业技术专家担任学校产业教授,打造了校企“混编式”教学团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7200余名。 学校始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秉持“以学生为中心”的人才培养观,致力于学生个性化发展指导和未来大国工匠培养,依托无锡高新区雄厚的产业、人才、技术背景,深化“创新驱动、区校一体、产教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牵头组建了全国移动互联和机器人职教集团、全国“物联网和智能互联产教协同育人联盟”和无锡市服务外包职教集团,与大型骨干企业共建企业学院,打造协同育人、协同创新的优势载体,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区校一体化育人”的新吴模式。建校16年来已经为国家培养了3万余名高技能人才,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服务地方和区域就业率达78%,连续多年获“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学校大力推进开放办学,中新外包管理学院作为全省高职院校首家获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融合中、新、越三方资源,在新加坡PSB 学院越南分院建成了“一带一路”越南教育培训基地。 学校主动服务区域经济建设,积极开展协同创新,先后建成一批校级协同创新中心、中小企业科技服务中心,组建了“科研助理团队”积极开展“四技服务”。学校设有无锡高新区紧缺人才实训学院、无锡高新区紧缺人才培养联盟,已培训本科后软件服务外包人才8200余人,完成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在职教育培训及职业技能鉴定近80000余人次;新吴区社区学院面向全区企业和社区提供学历提升、技能培训、公益性教育等服务,先后被评为“省级社区学院”“省级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培训机构)”“全国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培训机构)”“江苏省成人教育改革发展40周年40佳社教单位”。学校被授予“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奖”,被评为“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基地”“全国计算机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华夏书香校园”“江苏省高等学校文明学校”“江苏省安全文明校园”“江苏省软件与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基地”“江苏省创意教育示范基地”“江苏省国际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2016年、2018年连续两次荣获“无锡市职业教育产业发展贡献奖”。 进入新时代,踏上新征程,无锡科技职业学院将继续秉承“弘毅守正、盈科匠心”的校训,扎根无锡高新区这片充满活力和机遇的沃土,凝心聚力、奋发进取,改革创新、勇于担当,为打造“创新驱动、区校一体”的全国高新区高职教育新吴模式而努力奋斗!
2023年无锡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3年无锡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江苏省有关招生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为无锡科技职业学院,学校办学地址为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新锡路(吴都路)8号,学校国标代码为12681,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四条 学校坐落于江苏省无锡市,是江苏省首家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举办的公办高职院校,设有物联网与人工智能学院、集成电路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商学院(空港物流学院)、文化旅游学院、数字艺术学院、基础部和继续教育学院等8个二级学院(部)。 第五条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无锡科技职业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无锡科技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就业处。 第八条 学校根据工作需要组建招生工作组,负责相关地区的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并协助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经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为1:1。 第十二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四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六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录取,其他省(市)按照分类分代码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八条 江苏省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当文化总分相同时,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招委〔2022〕1号)要求的同分排序规则安排专业。再同分者,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综合排序。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因不服从专业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外省考生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的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即以进档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专业。 第二十条 普通高考英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文科类专业4700元/生•学年, 工科类专业5300元/生•学年, 艺术类专业6800元/生•学年, 第二十三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 四人间公寓:1300元/生•学年, 六人间公寓:1000元/生•学年。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组织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我校建有全方位奖助学金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在全面、准确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信息的基础上,实施经济资助与精神激励相结合的“贷、奖、助、勤、补、免、减、偿”等举措,全面服务学生成长成才。 第二十六条 我校招生咨询电话:0510-85345168、85343250,招生工作传真:0510-85345168,学校招生信息网址:zsb.wxstc.cn,电子信箱:zsb@wxsc.edu.cn。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发布。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如有误差,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无锡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无锡科技职业学院 2023年4月21日
双一流建设学科:无
硕士学科:无
博士学科: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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